摘要

<正>在班级管理中,有关教育惩戒权的讨论一直存在,本栏目也曾关注过这一话题。近期,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程序、措施、要求等,这是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作出规定,包含从"点名批评"到"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等条款。同时,《规则》也明确禁止了七类不正当教育行为,并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以保障学生的身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