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公信力在网络舆情不断冲击下危机频发。实践中探索的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本应具有回应网络舆情以及维持、修复和提升政府公信力的优势。以法治理念为指导对该制度进行法律重构,主要应针对其特有的核心内容:一是主体制度,包括明确网络新闻发言人主体资格、完善发言主体设置以及设计网络新闻发言人培训、考核机制;二是工作程序,包括界定网络新闻发言的范围、细化舆情研判工作机制,以及明确网络新闻发言的形式和时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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