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栎阳被许多学者认为是战国秦都,近年又有新的重要考古发现。从县制的源流来看,对于战国中期献公、孝公时代栎阳的属性,实际还有可讨论的余地。其并非一定就是秦都,应是秦之别都或行宫那样的政治中心而已,本质是县即国君的直属地,当时的首都仍是雍;孝公迁都咸阳,也是从雍而非栎阳。栎阳作为献、孝二公时秦的政治中心,甚或所谓"秦都"的起始,应该从献公十一年"县栎阳"算起,而不是传统观点认为的献公二年"城栎阳",止于孝公十二年徙都咸阳,总计为24年;雍为秦都的积年,也可由此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