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深圳市某高尔夫球杆生产企业在正常生产期间出现的53例职业性手臂振动病(occupational hand-arm vibration disease,OHAVD)进行职业卫生学分析,为高尔夫生产企业的职业卫生防护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及检测检验,结合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鉴定结果等,对某高尔夫球杆生产企业2013—2016年期间发生的职业性手传振动病患者进行调查分析。结果该厂共有生产员工1 772人,手传振动工人职业接触率占23.87%,主要以木杆头、铁杆头制作为主;对47个手传振动岗位的ahw(4)进行检测,26个岗位超标,不合格率为55.32%,但超标岗位均未超过9 m/s2; 53例OHAVD患者,轻度51例(96.22%),中度2例(3.77%),患者症状普遍较轻;经劳动能力鉴定,2例患者劳动能力为六级(3.77%),其他均为八级(96.22%)。结论该企业工作场所手传振动岗位存在超标超时严重,企业存在设备布局不合理,无有效的减振措施及个体防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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