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嫁女及其子女的土地权益纠纷关涉土地利益分配问题。由于目前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依然存在,有的地方文件对外嫁女及其子女土地权益保护的规定较模糊,司法机关在此类案件中态度不够明确,外嫁女及其子女维权道路艰难。为此,可放宽女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规则,拓宽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宪法的适用,教育村民转变重男轻女的观念,加强对村民自治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