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春节过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同一天公布了两个与公益慈善事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一个是《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另一个是《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这两个文件分别解决哪些问题?对公益慈善事业,对社会组织都会带来哪些实际的改变?笔者尝试为您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