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平等就业权纠纷”作为独立案进行审理以来,我国在女性劳动者权利保护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保证女性在社会生产中独立的人格及地位,对劳动力市场稳步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对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法院采用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由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地位上的不平等性,原有的审理模式可能无法满足对女性劳动者损害的弥补。因此,对原有的审理模式给予建议,筑起女性劳动者就业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实现真正的就业平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