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匠精神”是如何传承的

作者:李书沛
来源:人才资源开发, 2018, (07): 83-84.
DOI:10.19424/j.cnki.41-1372/d.2018.07.054

摘要

<正>中国历朝历代皆是重道轻器。匠为末业,匠役至微。匠人是兼具力工和匠人角色的手艺人,有关工匠的传记,史册所载,屈指可数,最多可散见于文人笔记中。如汉之胡宽、丁缓、李菊,唐之毛顺,宋时木工喻皓,这几人以工巧之技,名盖一时。一旦编入匠籍世代不得脱籍明代科举考试时,家庭成分有官籍、民籍、军籍、监籍、灶籍、匠籍之分。明代工匠社会地位低下,把罪犯家属籍充为匠几成惯例,造作工役,以囚人罚充。这是打在老百姓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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