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形态的变迁决定刑事政策的变化。在当前环境问题愈发突出的背景下,环境犯罪“从严”刑事政策在发挥震慑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针对目前我国环境犯罪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对接过程中出现的衔接不畅、界限不明等问题,可通过协调刑法与环境行政法的调控范围、处罚种类及轻重,以及加强相关司法解释等路径加以解决。此外,针对环境犯罪刑事政策在指导环境恢复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可通过完善恢复性司法理念体系、聚焦专业化法律监督主体等路径加以解决。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