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以来,哲学在整体结构上存在两种基本形态。一种叫分立的哲学,也就是脱离实际生活,在逻辑上寻求证明主体所认为的道理如何"说得通";另一种叫融合的哲学,也就是不仅关注现实生活,而且其相应理论是针对社会现实才具有意义的,所以在"说得通"的同时谋求"做得对",使之成为解释和改变现实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导向。作为道理的道理,哲学的功能就在于设置或提出问题,而答案则是问题的自我展开。具体的答案并不是对象性的另一种存在或情况,也不是因为这个答案就把问题"解决"了。相反,问题一经提出,其结果或者是问题的不断转化,或者是问题本身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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