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据要素战略地位的逐步提升,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带来的数据集聚效应愈发加剧竞争隐忧。对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进行理论溯源,经历了从“规制的合理性争议”到“规制的可操作性探讨”的研究历程,回应型规制范式成为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主要趋势。在数字经济的创新外衣加持下,存在传统审查框架难以适用,以及新兴命题应对不力等问题。对此,我国可借鉴域外的规制经验寻求宏观层面的监管转型,中观层面的制度完善,以及微观层面的重点关注领域,以引导数字经济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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