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春节过后,很快就要来到“金三银四”招聘旺季,而随后的试用期是大多数求职者必须迈过的门槛之一。以下案例反映出来的试用期陷阱,提醒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务必提防。先试用合格再签订劳动合同去年国庆节前,一家旅行社招用了10名应届毕业生。入职时,老板发话:“试用期内做得好就签合同。”为保住“饭碗”,这些应聘者经常在岗位上加班加点,处处谨小慎微。谁料仅仅过了两个多月,老板竟然以考核不合格为由将他们全部辞退,并将其加班费全部扣除,而有些求职者考虑到自己的身份只是一个试用期员工且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等维权证据,故对老板的蛮横行为一筹莫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