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欧盟在港口危险源、风险源管理方面有着成熟的管理体系,通过将欧盟的主要指令和我国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对比研究,可为我国建立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且为符合我国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发展实际的管理体系提供依据危险源是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客观存在,而风险则是人们对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的主观评价。对于危险源而言,关键在于能否发现、找到,并进行防控。风险是对事故发生可能性及其后果严重性的主

  • 单位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