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质课税原则是税法的适用原则之一,其基本内涵是税收的课征应当根据经济实质而非交易形式。对赌协议所得税存在“形式上符合课税要件但实质上不满足课税要件”的情况,在实践中有分别税务处理、合并税务处理两种做法。为解决拘泥于交易形式进行课税导致的重复征税和多征税的问题,有必要将实质课税原则引入对赌协议所得税处理之中。此种引入的正当性基础为税收公平原则以及纳税人利益与国库利益的平衡。在具体方法上,应当采取经济观察法,将对赌协议交易安排中的多个步骤视作一个交易。同时,应当注意实质课税原则的适用与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的平衡与协调。在制度设计上,应采取“预缴+汇算清缴”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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