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第524条规定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是一项新制度。该制度虽然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但具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正当性基础。在该制度适用过程中,应当对"合法利益"的概念作限缩解释和类型化处理,并应当区分第三人代为履行与由第三人履行合同以及债务转移的关系,准确识别不同制度适用的情形。第三人代为履行后将产生法定债权转让,因此在第三人向债务人请求时,可以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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