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既有研究普遍认为发达国家具备强大科技实力,但既有研究忽视了具体发达国家的特殊性,并且对科技实力的理解存在不足。本文假设发达国家身份与强大科技实力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以一个国家被全球性国际组织和机构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为被解释变量,以其科技实力为核心解释变量,从科学技术的基本概念入手完善了计算方式,最终采集150个主权国家2010—2021年的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无论是在单变量回归、加入控制变量、控制国家固定效应、控制年度固定效应还是控制双向固定效应的条件下,科技实力强弱对一国被认定为发达国家的频次都不产生显著影响。这体现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二分法作为一种国家分类方法或客观评价尺度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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