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5月1日,国家对房地产、建筑业进行了"营改增",目的是为了给企业减负,但其实对建筑业来说,不仅没减反大幅提高税负,为什么这么说呢,在原有营业税体制下建筑业的成本:材料发票(普票)可以随便取得,最多承担2-3%的发票成本税点,甚至交了2%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核定),那么"营改增"后所有公司都需要进项发票来进行抵扣(冲抵税负),这样就出现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概念,开发票无形加上开发票税点,最关健是全国、所有公司都要发票,发票就更紧张了,供应商的发票额度本身也是有限的,这时厂家或供应商,就要求你先打款,后开票,公司又要垫付资金(财务资金成本又上升),那么自然而然施工成本水涨船高,直接减少公司的利润,这样也给企业就带来了一系列、税收法律风险和企业运营管理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