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2017年11月,王某在未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与农户签订土地租用合同建设家具厂。2020年7月,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对王某涉嫌违法占地建房现场进行核查。经核实,王某的家具厂占用耕地1522平方米,其中,彩钢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剩余面积全部硬化,并且符合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