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经济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宪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