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以"仁、义、礼、智"为核心的仁学理论体系,具有十分丰富的生态哲学内涵,可支持一种人学路线的环境责任伦理学。其以"仁爱"作为人类道德生活的普遍价值,通过"一体之仁"的同理心证成环境责任,通过"克己复礼"的"仁礼互发"融贯个体环境责任与公共环境规范,以"践仁成善"之"智"协调道德动机与实践后果。这种以主体道德情感为基石的义理结构和相应的责任伦理方法,对回应传统环境伦理学的"感性与现实性"缺失问题颇具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