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强调,要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模式。这为我们解决当下"谁来种地""科学种地"等问题提供了发展思路和基本遵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