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环境法律的历史演变与实施成效

作者:蒋兰香
来源: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14(05): 36-47.
DOI:10.14067/j.cnki.1673-9272.2020.05.006

摘要

生态环境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是法律代替环境政策的必然逻辑。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不完善到完善,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环境保护法律为核心,以环境法规、地方性环境法规、部门环境规章为补充,以刑法为最终保障的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环境立法三十多年来,国家通过推进污染治理、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强制环保主体执行环境保护制度,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生态环境法律实施成效非常显著:污染事故不断下降;公众环境诉求得到了及时解决;环境行政执法成绩斐然;环境刑事司法威慑力大增;环保督察效果前所未有。应当不断完善立法、执法和司法,使生态环境法律更好地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