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有效合约关系到我国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创新和发展。以关系专用性投资为视角,从关系专用性投资、产品质量、成交价格的逻辑链条推导出"订单农业"中违约行为发生的原因,提出了可供检验的假说。根据34个米业公司与471个农户的交易数据,运用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户和企业关系专用性投资有利于产品质量的提升;高质量产品给企业带来较高的附加价值,使企业更愿意"溢价"收购,由此导致合约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较高的合约价格对农户履约有显著正向影响。在进一步的违约模型中,发现农户和企业关系专用性投资不仅对自身履约有显著影响,同时还影响对方的履约行为;合约价格对农户违约有显著影响,对企业违约行为没有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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