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当前针对公司关联交易所作法律规制主要体现在《公司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但是该条款本身规定的过于原则化,存在重大缺陷。比如对于违反本条规定的公司关联交易合法性问题,就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的说法,导致同类案件裁判不一而招致各方争议。公司关联交易案件争议多发最根本之原因就在于当前公司关联交易法律制度存在着缺陷,经济主体在行为时会失却法据指引,司法主体在裁判时会陷入解释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