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直播经济时代,数字劳动场景产生了行业劳动群体之底层循环流动与顶层固化格局并存、劳动个体之“本我”与“人设”经营本末倒置以及劳资关系之资方占据强势寡头地位的系列主体性问题。劳动客体在技术革新下与劳动主体相结合,显露出劳动工具数字化、劳动产品虚拟化和劳动对象互动化的新特征。劳动场景的时空连通、时空延伸功能在增强劳动总势能的同时使劳动主体陷入了平台资本操控的罗网。为此,需完善对虚拟劳动行业的保障制度,厘清网络主播与平台的劳资关系,加强对平台资本和中介资本的监管,净化网络环境,维护以主播为代表的一批新型数字劳动者的正当权益,推动数字劳动场景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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