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矛盾不断升级。医疗纠纷的表现形式也逐渐从原来单纯的"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逐渐演变为由职业"医闹"群体参与、以不当获利为目的公共治安事件,甚至是违法事件。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生效,"医闹"行为从行政处罚转为正式入刑。虽然"医闹"入刑从法律角度保障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利益,但并未从根源上解决医患纠纷,刑法修正案生效后国内多起伤医事件的发生足以证明。因此,对于"医闹"进行刑事处罚尚属于"末端"治理,并不能从源头上解决医患矛盾;甚至往往此时正常的医疗秩序已被破坏,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已受到损害,医疗机构的财产安全也受到破坏。因此,如何从根源上解决医患纠纷,探索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的"源头"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重新认识医学的本质、正视医学的局限性;重新认识医患矛盾,明确医患矛盾的本质实为"大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与相对落后的医疗技术水平之间的矛盾",而非"医""患"两个群体之间的矛盾;正视医患矛盾存在的必然性和长期性、医患双方共同寻求缓解这一矛盾的可行性措施;完善医疗纠纷投诉渠道、积极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扩大医保范围和医保比例;积极引入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保险机制等才是缓解医患关系、解决医患矛盾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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