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政联合发文是中国政治和法治实践中独具特色的制度现象,被视为党内法规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衔接与协调的一个重要联结点。党政联合发文弥补了国家治理的制度短板,提高了制度的供给效率与执行合力。然而,现行党政联合发文的权力边界不够清晰,且因其党内法规属性而在实践中难以受到信息公开、附带性审查等司法制度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法律规范体系的限制。规范党政联合发文行为,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框架内,从制度实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入手,进一步明晰党政联合发文的权力边界与权限范围,重点廊清党政共同职权、交叉职权的范围和事项要素,有针对性地限制其事项边界的逾越,以此有效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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