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是政府社会职能转移的重要承担者。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与当代社会深刻变革,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和社会组织自身的优势密切相关。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社会组织在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存在不少缺陷,表现为社会组织发育不完善,承接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不足;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制度和规范不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程序不完善。应加快制定以《社会组织管理法》为重点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体立法;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标准,健全相关程序制度;构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机制等方面着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