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京政发〔2023〕13号北京市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与长治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2—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