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理论界普遍认为,军事犯罪死刑的废除或者限制并非当务之急。笔者部分同意上述观点,即军事犯罪死刑的完全废除在较长时间内是不现实的。在本文中,笔者探讨的是废除平时军事犯罪死刑,同时保留并限制战时军事犯罪死刑,从而实现对现有军事犯罪死刑的限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