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申诉制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公民救济权利的重要制度。为解决申诉部门在现实中监督难的困境,应当建立起以抗诉为重点的多元化的监督纠错体系。首先,要从法律文本层面改进抗诉提起的标准;其次,通过扩大和规范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来弥补抗诉监督的局限性和缺陷;最后,要加快构建刑事申诉异地审查机制,以及扩大并落实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同时,从个案救济中反衍出程式化的反向审视机制,以改进和完善制度性救济。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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