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否出于道义动机而执教德育课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以法定的品德教育义务作为德育课教师的执教动机,并没有成为真正促动教师德育实践的内在动机。以苏格拉底的道德教育实践的道义动机为参照,可以为教师德育实践动机的建构提供一个新的理论可能。而我国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的使用,也为教师德育实践的道义动机的建构开辟了新的实践可能。这一可能根植于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所具有的探究性与对话性,有助于德育课教师建构以追求意义生活为核心的道义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