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施行的二十八年间,我国的仲裁制度得到飞速发展。目前,我国已依法设立组建270余家仲裁机构,累计办理各类仲裁案件400余万件,涉案标的额达5万余亿元,解决的纠纷涵盖经济社会诸多领域。可以看到,仲裁已成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渠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将仲裁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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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