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政发[2020]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设立镇标准》《江苏省设立街道标准》《县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3月2日江苏省设立镇标准一、总体要求(一)镇的设立要遵循小城镇发展规律,符合本省城镇化发展阶段特点,与基层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相匹配。(二)设立镇要与省、市、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应当有利于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促进小城镇发展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