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特征工资理论,利用湖北、贵州、上海三省市22个县的幼儿园及教师调查数据,探讨幼儿教师工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受教育年限、职称等因素对幼儿教师产生"投资型补偿",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不利工作环境对教师产生"消费型补偿"。在控制其他因素的前提下,位于贫困县和农村等艰苦条件区域的幼儿园引起的教师心理效用损失分别需要12%和14%的额外工资补偿。贫困县和农村幼儿园聘用一名同等质量的教师的成本分别高12%和14%,贫困县的农村幼儿园的教师工资成本高26%。基于"消费型补偿"估算的幼儿教师工作环境特征之经济价值有助于制定贫困县和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成本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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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教育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