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建筑使用冲突而引发的邻里纠纷和社会矛盾暴露出城市公共管理的制度性缺陷,也为实施城市规划发展目标带来现实的挑战。从20世纪初纽约建筑法规确定"占用执照"以来,纽约的蓬勃发展和长期持续繁荣反映出以"占用执照"为特征的建筑使用管理制度是值得借鉴的管治方式。本文举例分析了纽约现行"占用执照"的内容与规则框架;深入讨论了"用途与权力"、"用地分类与用途分组"、"土地用途管理与建筑用途管理"等三组核心概念;剖析了我国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揭示作为管治体系末端的建筑使用管理制度缺失的现象。在参照台湾和澳门建筑使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论文建议结合我国现行规划管理框架,以纽约建筑占用执照为制度建设的远景目标,以澳门建筑使用准照为制度建设的基础和起点,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建筑使用法规与管理制度,并提出了设立"使用准照"的规则框架和实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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