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5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5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