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后反悔提出上诉,是当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违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初衷。当前,学者对认罪认罚案件上诉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也存在不同的做法。"以抗诉对抗上诉"脱离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框架,降低刑事上诉制度功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认罪认罚上诉问题。我国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本质上是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框架下,检察机关和被告人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基于契约精神达成的司法协商结果。基于当前的司法现状和法律规定,针对认罪认罚上诉的不同情形,分别从发回重审、提高审结效率、依法提出抗诉和完善短期自由刑执行制度等方面提出不同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