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合河南省各地级市水资源状况,建立对应“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指标体系,基于熵权法和变异系数法组合权重TOPSIS模型,对河南省各地级市2010—2020年水资源承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从空间布局对“以水定城”提出建议。结果表明:2010—2020年河南省各地级市水资源承载力等级整体偏低,在Ⅲ级(临界)与Ⅳ级(超载)之间波动,虽均未达到Ⅱ级(弱可载)及以上等级,但也未出现Ⅴ级(强超载)等级,差异性不大;安阳、新乡、商丘、周口4个地级市研究期内出现Ⅳ级(超载)等级,郑州等其他14个地级市研究期内始终保持在Ⅲ级(临界)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