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将产品召回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有效发挥排放召回在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方面的作用,规定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生产者排放召回义务与安全召回基本一致,要求生产者需报告排放零部件名称、质保期等信息。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收集和分析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