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体现法律文本的严谨,庄重,法律译界一直秉持以"信"为尊的翻译标准,严格直译的翻译策略,译者一直受到原文的"束缚"。但由于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性,绝对忠实于原文往往使得译文的可读性降低,甚至文不达意。此时,译者主体性的发挥给法律翻译注入新的血液,法律翻译者应在把握原文的基础上,更精确的传达原文作者的意愿,这样才能既"信"守原文,又能"表白"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