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司法领域,监狱物联网应用可以分三个阶段,可以用M2M(M:Man或Machine)来诠释:第一阶段是Machine to Machine,即主要解决物与物之间的联网联动问题;第二阶段是Machine to Man或Man to Machine,即主要解决物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可称之为半智能化阶段;第三阶段是Man to Man,也即是所有联网的物与物之间都接近或达到类人智能的水平,这可称之为智能化阶段。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起的司法新形态,是现代化文明司法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