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管制行业因规模经济性、范围经济性和网络经济性而具有较高的市场集中度甚至具有垄断状态,也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对市场准入、价格等进行调整和规范,但如果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反垄断法》当然要在管制行业实施。反垄断法在管制行业实施过程中,需要关注适用范围因政府产业管制而受到一定程度限制的问题,需要协调好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关系,需要将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禁止行政性垄断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需要研究经常适用经营者承诺制度等法律实施的个性特征,还需要做好管制行业市场竞争状况的细分研究等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