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00—1905年是清政府利用美资建设粤汉铁路的阶段,美方却屡违合同,中方为此与美方进行了反复交涉。在这一过程中,关于是否“保全合同”,作为清廷中央代表的铁路总公司与铁路沿线三省民众存在明显分歧。面对三省民众不断扩大的抗议浪潮,清政府将对美交涉之权交给作为地方督抚的张之洞,而将外务部、铁路总公司完全旁置,实际带有转嫁责任的意味。张之洞主导下的对美交涉虽草拟“赎约”协定,但却因程序合法性问题被美国政府一再诘问而陷入失败边缘。清政府虽最终将粤汉铁路收回,但也付出巨大代价。中方在这一过程中的无所适从、被动应对,深刻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工商实业面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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