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隐私与反垄断这两个于传统意义上并无关涉的问题在数据驱动型并购领域中亦开始逐渐产生交叉。将隐私保护作为一种非价格竞争维度纳入反垄断经营者集中审查的理念,受到越来越多来自理论与实务界专家学者的认同。无论是通过考察域外反垄断实践经验,抑或是对国内司法审判案例进行分析均可发现,纯粹以价格为中心的反垄断法分析范式已很难适用于数据驱动型并购的竞争评估审查之中。有鉴于此,本文从数据驱动型企业并购所产生的竞争问题出发,就其中针对数据隐私问题是否应纳入反垄断审查框架的不同观点进行讨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反垄断法背景下规制隐私风险的基本路径,如确立消费者福利为反垄断法价值目标、构建隐私保护为非价格维度的反垄断法分析范式,以期建立一个竞争有序的数据驱动型市场。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