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网络出版内容监管的客体识别存在网络出版物的类别、主体和传播形式难以确定等问题。为了保证网络出版内容监管的科学性,文章建议通过建立网络出版物的类别标准、多元主体识别标准,以及网络信息全面覆盖的网络出版物识别标准等方式,使网络出版内容监管客体识别标准能够真正起到确保网络信息健康安全的作用。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