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刘某有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将其挂靠在湖南省衡阳县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该运输公司向刘某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和挂靠费,要求刘某遵守公司制度,接受调度、管理。在挂靠期间,刘某驾驶货车承接运输任务时,将杨某撞倒致其受伤。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扣除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后,杨某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