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所在。就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而言,司法权依附于行政权,司法不能独立,行政干预司法。同时,司法权在其运行过程中,权力被滥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必将导致司法不公的结果。这种结果不仅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更严重的是法律的严肃性、震慑力将受到破坏,国家的权威就会被动摇。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司法的应有权威与效力是我们必须重视和研究的问题。司法权的正常运行,法律的正确实施,司法的公正,都离不开人大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