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公共治理的视角分析研究海南生态立法。海南建省30年的生态立法实践也是环境治理模式由传统的政府管制向多元的环境共治转向的缩影。海南的生态立法历程彰显了生态权益的强化、海陆共治原则和整体治理特色,但也存在着一元立法向度、政策工具单一、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和问责机制不力的问题。文章在肯定海南生态立法成效的基础之上,指出未来生态立法应注重多元主体的培育与合作、多种工具类型的运用与组合,尽快出台环境信息公开、共享法律法规,立法推进地方政府生态文明绩效考核问责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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