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办函[2021]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2月22日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司法部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